一、支持对象
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(下简称“市担保中心”)担保的嘉定区中小微企业,2021年申请“嘉定科创贷”的担保起始日期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。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企业注册地、税管地均在嘉定区;
2.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;
3.企业符合市担保中心融资担保扶持范围;
4.企业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,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。
二、支持标准
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费用,给予100%补贴。 |